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,确保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
注: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姓氏排序。
●招生办公室电话029-63609561/63609818/63609582